消费者肖先生网购一套代价5500元的家具,现场取货发现损毁严重,但肖先生索赔时,快递公司药方设定赔偿限额:非常高只赔1000元。即日,记者从高坪区消委会得悉,肖先生通过消委会依法维权,非常终获得全额赔偿。
昨年7月9日,肖先生在某网上购买了一套代价5500元家具,从广州运到南充现代物流园某快递公司后,关照其去取货,肖先生发现家具毁损严重,于是当场拒绝签收,要求快递公司赔偿5500元。而快递公司非常高只愿赔偿1000元。肖先生遂投诉到高坪区消委会龙门分会。
接诉后,高坪区消委会事情人员进行了调查处分。调查过程当中,快递公司出示了与消费者签订的快递运单,运单反面的契约条款提示:“未保价货品若发生损坏,非常高赔偿金额为1000元”,运单右下方快递物进行保价栏没有寄件人的签名。所以,快递公司觉得寄件人快递货品未保价,非常高赔偿1000元。消费者出具了从某网上购买此套家具5500元的支出凭证,要求快递公司赔偿5500元。消委事情人员觉得快递公司违背了《中华国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在快递单躲避本身义务,设置非常高赔偿上限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。经协商,快递公司和议从新再购买一套代价5500元的家具赔偿肖先生。